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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印发“美丽公路”建设考核评价办法

时间:2024-12-27 06:26:20 出处:知识阅读(143)

掌上梅州讯 日前,美丽公路市公路事务中心印发《梅州市普通国省道“美丽公路”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梅州每年12月,建设九游市公路事务中心将成立考评小组对普通国省道“美丽公路”建设的考核总体效果、组织保障、办法建设成效和资金保障进行考核评分,美丽公路评选出“美丽公路建设示范单位”“美丽公路建设优秀单位” 并给予表彰。梅州

《办法》指出,建设将按照“实事求是考核九游、科学合理、办法示范带动”原则,美丽公路从总体效果、梅州建设成效、建设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等四个方面对各县(市、考核区)“美丽公路”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办法每年12月中旬,由市公路事务中心成立若干考评小组,通过现场检查、台账检查、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现场考核。值得注意的是,如创建路段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将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比资格。

普通国省道“美丽公路”建设评分总分为100分,附加项5分。根据评分结果,总分排名前2位(总分需达到90分以上)的管养单位将获评该年度“美丽公路建设示范单位”;总分排名3至5名且得分80分以上的管养单位为“美丽公路建设优秀单位”。

去年底,《梅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美丽公路”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方案(2021-2025年)》出炉,提出用五年时间完成1400多公里建设任务,到2025年在全市基本建成路网合理、路况安全、环境舒适、特色明显、服务优质的美丽公路网。至今已打造了国道G206线平远长田至超南段、国道G235线大埔湖寮至三河段、省道S223线梅城秀兰大桥至雁洋剑英大桥段等示范路。

梅州日报记者:刘晓娟

通讯员:刘振阳

编辑:廖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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