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追溯码怎么用?被重复扫码意味着什么?国家医保局解答
时间:2024-12-27 17:35:07 出处:热点阅读(143)
近日,药品国家医保局通过药品追溯码核查有关问题引发关注。追溯药品追溯码是码用码意AG超玩会入口什么?药品追溯码被重复扫码意味着什么?药品追溯码对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有哪些作用?药品追溯码怎么用?日前,国家医保局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被重保局问题,进行了解答。复扫
药品追溯码是什国什么?
国家医保局介绍,药品追溯码是家医解答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通常由一系列数字、药品字母和(或)符号组成,追溯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码用码意显著位置,是被重保局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若在流通过程中药品追溯码重复出现,复扫则该药品就可能是什国“回流药”、假药或是家医解答被串换销售。
药品追溯码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药品AG超玩会入口具有唯一性。每一盒药品都有唯一的追溯码,不同盒药的追溯码各不相同。二是应用于“最小包装单元”。药品的每个“最小包装单元”都有各自唯一的追溯码,确保每个“最小包装单元”药品的生产、销售路径都可查询、可追溯。三是具有大数据效应。目前,医保部门正在大力推进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医保部门采集的追溯码数据越全面、越丰富、越完整,追溯码发挥的效用就越大。
如何通过追溯码发现“回流药”、药品被“串换”销售等线索,保护医保基金安全?
国家医保局指出,按照有关药品和医保管理规定,一盒药品卖给患者后,就不能再被卖给别的患者,只能卖一次,因此,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最终销售扫码的记录。若存在多次终端结算扫码记录,则该药品就可能是“回流药”或是被串换销售。
一些不法分子使用医保基金购买药品后,不是自己使用,而是转手倒卖,将药品二次销售甚至多次销售,以骗取医保基金。这种经倒卖的药品被称为“回流药”。
还有一些零售药店向参保人销售洗衣粉、化妆品等生活用品或非医保支付药品,并套用为医保药品进行结算,以达到非法套刷医保基金的目的,这种行为就是串换销售。
这些违法行为,都会导致药品追溯码被重复扫码。在大数据的帮助下,医保部门就能根据药品追溯码提供的线索,对“回流药”、药品被“串换”销售等违法行为实现精准发现、精准打击,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如何通过追溯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支持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回流药”等黑色产业不仅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对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一是冲击正规药品生产企业的市场秩序,“回流药”通过非法渠道进入市场,会侵占挤压正规药品的市场空间。二是损害正规药品生产企业的品牌商誉,“回流药”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有的有效成份不足,有的是过期药、变质药等,都严重损害患者健康,从而损害被“回流”、被仿冒的正规药企的品牌形象。三是影响药企研发创新,“回流药”压缩了正规药企的利润空间,削弱企业进行新药研发和创新的动力,长期来看,会影响整个医药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药品追溯码是发现“回流药”等违法行为线索的有效工具。医保部门推进追溯码的采集、应用,就是为了精准高效打击“回流药”、药品被串换销售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药品追溯码出现重复,是不是就一定意味着出现了“回流药”或者假药等违法问题?
“不一定。”国家医保局解释,药品追溯码采集数据重复,排除技术问题或者扫码问题外,通常有三种可能性:一是带有正常追溯码的药品被反复“串换”和“回流”;二是药品被不法分子假造,贴上了同样的追溯码;三是生产企业赋码错误,不同的包装上印上了同样的追溯码。
普通消费者该如何利用追溯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家医保局提醒,广大医保参保人购药时可以牢记五步法,用好药品追溯码,可以及时发现“回流药”等违法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步,保留医院的结算单或者药店的购药发票。鉴于购药发票大多是热敏纸,字迹很容易消失,建议在发票上的药名后,用黑色字迹中性笔标注上该药品的追溯码,然后手机拍照留存。
第二步,药吃完后,把药盒上带有追溯码的部分连同药盒正面剪下来留存,避免保存整个药盒过于占地方。
第三步,吃不完或者过期不能吃的药,一定不能整盒扔掉,不仅要把药盒剪角,而且要把内部成板的药物剪开,防止被不法分子捡到后转卖。还可以把每一粒药剥离出来后再扔到指定的有害垃圾收集处。
第四步,持续关注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当地医保APP。国家医保局已全面推动医保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工作,后续将陆续发布有关医保药品重复追溯码的相关信息。
第五步,一旦发现自己所购医保药品的追溯码与国家医保局发布的重复追溯码信息相同,或者医保APP上提示药品追溯码有疑问,那表明该药有可能是“回流药”或者假药。建议拿着剪下来的包含追溯码的部分药盒,连同留存的发票或发票照片,到购药的医院或者药店去沟通并获取解释,对确认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主张惩罚性赔偿。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海敏